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人员。2022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他应聘人员均须在报名首日(即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年龄要求。
应聘辅警应当年满20周岁(即2001年9月1日前出生),职位表中有最高年龄要求的,以各职位的具体要求为准。其中,最高年龄为30周岁,是指1990年9月2日至2001年9月1日期间出生;最高年龄为35周岁,是指1985年9月2日至2001年9月1日期间出生;最高年龄为45周岁,是指1975年9月2日至2001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
1.应聘执法勤务类职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一般勤务类职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和士兵可以为高中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四年内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本公告和《职位表》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