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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应急管理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10300人职位

消防员招录官方平台 | 2021-08-02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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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等法规政策,现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与组织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10300名(均为男性),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3435名、退役士兵3432名、社会青年3433名。具体招录计划见附件1。

  应急管理部成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招录工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总队联合应急管理等厅(局)成立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招录具体工作。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8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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