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龙岩岗位表)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为准;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 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 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取消其考录资格。
(三)专门职位
下列人员可以报考专门职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0年9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报考者;
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符合此次招考相关规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规定报考本人工作所在地县域内的专门职位。
(四)起止时间
本次招考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以及非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
本次招考的报名网站为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以下简称“福建考录网”https://gwy.rst.fujian.gov.cn/),要求现场报名的职位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一)查询
报考者可于2020年6月5日上午9:00后登录福建考录网,通过《福建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福建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查询职位信息以及相关政策解释、考录规则、注意事项等。
(二)缴费、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0年6月5日上午9:00至6月11日下午17:00登录福建考录网,提交个人信息并缴纳报名费。报考者应使用本人实名账号报名缴费,不得代替他人报名缴费。
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设置考场。报考者(含加考公安基础知识的考生)可自行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考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职位,只能选择福州考区参加考试。缴费后,报考者不得修改笔试地点。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缴费成功次日起2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初审结果。每个考生成功报考1个职位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
(四)申诉审核
2020年6月8日上午9:00至6月15日下午17:00,报考者与招录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还须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方可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7月25日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7月25日下午14:00—16:30《申论》;
7月26日上午09:00—11:00《公安基础知识》(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职位)。
报考者可于2020年8月28日后通过福建考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全省最低合格线。
(三)面试
除另有要求外,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按招录单位的隶属关系在福建考录网或设区市网站上公布。
考生可通过福建考录网提交面试资格复查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申请面试资格复查。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不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职位,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5%、15%、50%的比例计算。
(五)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具体安排及成绩计算规则由招录单位在福建考录网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需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评或体能测评的职位,面试合格者应全部参加测评;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录用或递补资格。
五、录用
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中央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录用职位的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