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2025年度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如下: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
2025024 | 专业技术岗位 | 6 | 本科:考古学专业 研究生:考古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考古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其本科专业须为考古学专业、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历史学专业。 | 从事田野考古及相关工作。 |
2025025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本科:考古学专业、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 研究生:考古学专业、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博物馆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从事文物库房管理相关工作。 | |
2025026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本科:考古学专业、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文物保护技术专业 研究生:考古学专业、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1.须提供本人绘制的考古遗物作品(米格纸底图PDF格式扫描件); 2.熟练掌握考古绘图技术; 3.能适应长期野外作业。 | 从事考古绘图相关工作。 |
2025027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本科:考古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 研究生:考古学专业、汉语言文字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从事公共考古、考古期刊编辑等工作。 | |
2025028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考古学专业、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能适应长期野外作业。 | 从事植物考古相关工作。 |
2025029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第四纪地质学专业、自然地理学专业、考古学专业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1.本科专业须为考古学专业、地质学专业、地理科学专业; 2.能适应长期野外作业。 | 从事环境考古相关工作。 |
2025030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本科: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文物保护技术专业 研究生: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其本科专业须为考古学专业、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文物保护技术专业。 | 从事考古发掘现场保护和可移动文物修复相关工作。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00至4月27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官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5年度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五、笔试
报考人员可于5月21日至23日登录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官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携带纸质版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专业理论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5年5月24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合肥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60分(含),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5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2025年毕业且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并于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5)持海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2025年国(境)外院校毕业且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材料(原件和中文翻译件),并于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信息获取、组织协调、言语表达等基本能力素质,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水平。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专业测试时间为15分钟,总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含),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八、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专业理论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的合成成绩排名于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网站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理论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20776
纪检监督电话:0551-62897061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4月16日
原文标题:2025年度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原链接MD5:f00f8c6eae21e570678dfad5d924767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