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的岗位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并愿意在农村或偏远地区从事基础教育工作。
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服从教育部门的岗位调配。
部分地区对户籍有限制,通常要求应聘者为当地户籍或生源地毕业生,但也有部分地区开放全国招聘。
2、学历与专业要求:
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部分偏远地区可能会降低要求,允许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报考。
优先录取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特别是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数学、英语等紧缺学科专业。
如果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应具备与应聘学科密切相关的专业背景。
对于跨专业报考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修读证明或教育实习经历)以证明具备从教能力。
3、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者需通过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并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不同学科需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部分地区为缓解教师短缺,允许应届毕业生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需在入职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明。
4、年龄限制:
通常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部分地区设定为35岁)。
年龄计算方式通常以报名当年的1月1日为基准。
5、体检标准:
应聘者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确保身体健康,能适应设岗地区的教学环境。
6、其他特定要求:
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
特岗教师服务期一般为三年,在此期间不得随意调动或辞职。
优先录取有相关教育实习经历的毕业生。信息化教学能力也是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