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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急需紧缺岗位9人公告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 | 2024-10-3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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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第二批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硕士研究生: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取得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其中临床、医技岗位要求本科所学专业为本专业或临床医学类,护理岗位要求本科所学专业为护理专业;

  本科生: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取得本科学历证、学士学位证。

  部分岗位要求四证合一,四证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或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含截止报名时已通过考试,能提供成绩合格证明者。部分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2024年可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者。部分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方向证明。医师岗位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

  (二)岗位表“年龄”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于网络报名时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7日至2024年11月3日。

  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专业方向、论文、工作经历、所需技能等的证明材料。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按报名表-身份证-所有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资格证-岗位执业证-职称证-规培证-其他证明材料顺序排列扫描为一份PDF)发送至邮箱hfsyzzrsc@126.com(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学历+姓名)。

  报名成功与否,我院均会邮箱回复,请及时查看邮箱。若已发送邮件未收到回复,请于2024年11月4日15:00~17:00电话联系0551-63659773、62631186。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公告将于2024年11月5日前在医院网站公布。

  3.考生报名时应确定本人符合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从报名时开始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将会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报名时所用邮箱和医院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各环节通知的,视为主动放弃。

  2.进入笔试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见附件,笔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5.笔试结束后通过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ahhfsy.cn)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考生人数确定),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所有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信网的所有学习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在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⑥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它材料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底取得规培证的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个人承诺书;

  ⑦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

  ⑧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⑨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ahhfsy.cn)通知为准。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形态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总成绩分别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合成成绩相同的,分别以面试成绩、面试主考官打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ahhfsy.cn)公布。

  (六)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有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ahhfsy.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自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岗位表内备注的聘用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注:编外聘用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方派遣以劳务派遣方式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需在2024年底取得规培证的报考人员,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取消录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3.请考生在整个招考过程中保持手机、邮箱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3659773/62631186

  监督电话:0551-63659625/63672047

  (以上咨询电话请于正常办公时间拨打)

  附件1: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报名表.docx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23日

  原文标题: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

  文章来源: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链接MD5:6caeceb73699cbfd80ad24c22dfea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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