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黟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部分考生做进一步检查的通知(一)
2024年黟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入围体检工作于7月30日进行。因部分考生需做进一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检查时间
2024年8月2日上午8:00前报到。
二、进一步检查地点
黟县人民医院新住院部大楼三楼体检科(黟县碧阳镇宏村大道120号)
三、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见附表。
四、体检适用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注意事项
所有进一步检查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按时到达体检中心,并遵从《体检通知书》上的“体检须知”。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须交所增项目的费用(按实际检查的项目收取)。
六、凡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做进一步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24年黟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一)
中共黟县县委组织部 黟县民政局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
原文标题:2024年黟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部分考生做进一步检查的通知(一)
文章来源:黟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c9e3524470c9c0e0d2aee2f341f3f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