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黄山考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抽查工作的通告
QW安徽省医疗药师01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 号)以及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黄山考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示事宜
现将2023年度黄山考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其中药学专业合格30人、中药学专业合格25人(见附件1)。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2日。
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书面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邮箱:hssrskszx@163.com
二、抽查对象确定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安排工作人员,从对应的考试数据中按照不低于本市成绩合格人员数(不含已参加过考前现场核查的部分人员)5%的比例,随机抽取并确定为本次抽查对象,同步短信推送抽查对象本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号。
相应抽查人数如下:
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各2人(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抽查对象对照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时扫描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抽查对象须提供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所有材料扫描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扫描形成的若干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为一个以“2023+考试名称(执业药师)+本人姓名”命名的RAR格式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hssrskszx@163.com。
抽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咨询电话:0559-2359197(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四、抽查结果反馈
抽查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及时通知本人,并上报至安徽省人社厅专技处和省人事考试院。
附件:
1.2023年度黄山考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共55人)
2.2023年度黄山考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名单(共4人)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2023年度黄山考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共55人).xls
附件2:2023年度黄山考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名单(共4人).xls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度黄山考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抽查工作的通告
文章来源: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链接MD5:9191279133676d5832f52357c092ba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