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亳州市政府拟向社会公开遴选市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面向社会遴选市政府法律顾问10名。
二、工作职责
(一)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处理市政府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
(四)草拟、修改、审核、评估、论证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协议;
(五)根据需要参与市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熟悉行政法律事务者优先。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熟悉市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精力。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亳州市司法局网站”发布市政府法律顾问遴选公告,公布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条件、报名和推荐要求、报名时间和方式等。
(二)报名和推荐。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30日。
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律师自行下载填写《亳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于11月30日前发送到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电子邮箱:bzlsgz@163.com。
单位推荐。相关单位可以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的应当填写《亳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推荐表》,并连同被推荐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于11月30日前发送到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电子邮箱:bzlsgz@163.com,每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人选。
(三)审核考察。市司法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室组成“市政府法律顾问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推荐的人员是否符合聘任条件进行审查,对拟聘任法律顾问人员进行考察,确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初步人选名单。
(四)社会公示。初步人选名单在“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亳州市司法局网站”公示。公示期5日。
(五)审核批准。公示期满后,市司法局将公示无异议的市政府法律顾问人选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批准。
(六)聘任签约。市政府向批准聘任的法律顾问颁发聘书,与聘任的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
联系人: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季瑞琦,联系电话:0558-5606700。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25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亳州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0日
原文标题:亳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文章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原链接MD5:be6d9ec87db4a86d0ba1de98d460d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