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庐江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规定及考试总成绩,现将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并就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其中,报考YS2301-YS2210岗位入围人员于上午8:00-11:30进行资格复审,报考YS2311-YS2320岗位入围人员于下午14:30-17:30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地点:庐江县中心幼儿园(庐江县内环北路与汤池北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30米)。
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和《庐江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尚未发放的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8月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4)在资格复审时,需现场核验考生的学历信息。请考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已申请教师资格证且已认定通过正在公示、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教师资格证书层次、学科以及“认定通过,公示期为2023年X月X日至X月X日,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6)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本人的相关证书及材料,被委托人须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
5.领取《体检通知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体检通知书》,并交一张近期2寸证件照。
6.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3年8月1日(星期二),具体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费用:270元左右(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医院现场扫码收取)。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日当天,须按照《体检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检查当天实行空腹检查。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要禁食、禁水;前几天要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少吃或尽量不吃含糖饮食、药品或输含糖药水。
3.检查当天请穿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4.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5.体检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并在当日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并安排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庐江县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所有项目检查后,须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验收后领回本人手机等通讯工具。
7.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在体检时不得泄露个人姓名、家庭等相关信息。
三、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体检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政审考察表》交县教体局3207室学前教育科。
考生提前从网站下载政审考察表(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填写好相关信息,按照表格的要求到相关部门如实填写并盖章。政审考察表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填写);
2.现实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由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填写并盖章);
3.是否有违法犯罪情况(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并盖章);
4.考察审查意见(考生无须填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后填写)。
联系电话:0551-82567756、87338900
附: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4日
原文标题:庐江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庐江县人事考试网(原链接MD5:8db809145dd32734cb6b64f4e149cc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