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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肥肥西县第二批省级创业研究院遴选认定工作通知

肥西县人民政府 | 2023-07-1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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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创业研究院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QW合肥地方遴选咨询01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高校: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 号)要求,为提高我省创业理论研究水平,促进理论研究指导创业实践,提升服务创业者能力水平,打造创业研究、培训、指导、融资、孵化、服务等全链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助力创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第二批省级创业研究院遴选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本通知所称创业研究院,是指依托省内高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等,按照“创新创业创造”路线,通过与各行业掌握及践行先进技术、先进商业模式、先进创业模式的企业及机构深度合作,进行创业理论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产业培训、合作交流、投融资对接、大赛引领、资源整合等工作,并辅导优秀创新创业团队落地转化、初创创业企业发展壮大的专业化创业服务研究机构。申报省级创业研究院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备一定服务能力和服务资源的高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知名创业服务机构以及知名创投企业等,制定明确的创业研究、创业服务工作机制或发展规划;

  (二)申报单位可与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知名创投企业等合作,通过委托等方式管理运营,调动激发优质创业研究资源,发挥运营单位作用,促进创业理论与创业实践有机融合;

  (三)运营单位应为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的创业服务机构或风险投资企业,拥有一支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服务能力适应创业服务需要的专业化队伍;

  (四)申报单位和运营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运营服务制度,包括孵化项目或企业的入驻评估、期满退出、扶持政策、创业服务等;

  (五)申报单位或运营单位应拥有雄厚的创业创新培训师资力量,能为创业者提供高质量创业创新培训,开展创业特训、创业实训、体验式或沉浸式培训等活动,能结合高科技、产业链补短板、“四新”经济、大众创业等领域,创新创业培训内容、方式;

  (六)申报单位或运营单位应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创业孵化场地,能为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条件,包括宽带、无线网络、会议室、办公家具等设施;

  (七)申报单位或运营单位应能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服务、搭建其他融资对接平台;

  (八)申报单位建立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能为创业者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创业指导;

  (九)申报单位与相关专业机构或公共技术平台开展合作,能为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专业化服务;

  (十)申报单位组织创业者开展常态化创业沙龙、创业论坛、项目路演、企业家经验分享等活动,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十一)申报单位应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认定的创业大学、创业学院,或长期从事创业理论研究、辅导创新创业实践并取得丰硕成果的高校以及知名创业服务机构(主要包括承担政府委托创业课题、企业管理咨询、高端创业培训、创新创业指导、创业书籍采编出版、论坛和赛事解决方案等)。

  二、申报资料

  (一)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出具的推荐函;

  (二)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

  (三)创业研究院建设运营情况报告(详见附件);

  (四)申报单位和运营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

  (五)运营单位及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等);

  (六)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开展创业系列活动相关资料、协议等;

  (七)孵化创业企业、创业项目情况;

  (八)近 3 年的创业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创业研究学术论文、相关期刊、创业研究项目成果转化、辅导项目或企业成长情况(企业成长情况主要包括企业上市、营收、市场份额、知名度、带动就业等)。

  三、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于 7 月 21 日前向所在地市级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核推荐。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推荐,符合遴选条件的于 7 月 31 日前出具推荐函,并于 8 月 4 日前,将推荐函及相关申报材料汇总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择优授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市推荐意见,从申报单位中择优遴选确定 10 个左右省级创业研究院,并联合授牌。

  四、扶持政策

  (一)资金补助。被认定为省级创业研究院的申报单位,给

  予最高 50 万元的补助,并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分 3 年拨付完毕。(二)承接服务。省级创业研究院可按规定承接各级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开展的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测评、创业名师大讲堂、创业论坛、创业沙龙、项目路演、融资对接、创业大赛等公共创业服务活动。

  (三)提升培训。省、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组织省

  级创业研究院主要管理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和研修,提高创业

  服务能力和质量。

  (四)融资对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先为入驻省

  级创业研究院的孵化企业(项目)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

  政策,组织青年创业引导资金试点机构开展融资专场对接。

  (五)其他政策。按规定可以享受的其他扶持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市要切实把开展省级创业研究院遴选认定

  工作作为推进创业安徽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创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载体,摆

  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要精心组织。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财

  政等部门,聚焦创业研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融资、创

  业孵化实效,认真组织申报,严格审核把关,真正把研究能力强、

  社会公认度高、服务效果好的创业研究机构推荐上来,切实发挥

  创业研究在促进创业安徽建设中的作用。

  三要按时报送。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地申报的单位情况,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收集、汇总本市申报材料,出具推荐函并邮寄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步将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 标

  联系电话:0551-62663117 19155109196

  电子邮箱:285986716@qq.com

  附件:创业研究院建设运营情况报告(编写提纲)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创业研究院建设运营情况报告

  (编写提纲)

  一、研究概况

  1.申报单位介绍

  2.基础设施情况

  3.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4.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研究资源

  1.创业服务企业及其团队介绍

  2.创业培训、创业导师团队等情况介绍

  3.申报单位或运营单位提供资金支持或融资服务情况介绍

  4.与相关专业机构或公共技术平台开展合作情况介绍

  5.服务模式

  三、研究成效

  1.创业研究成果、辅导项目或企业转化及成长情况等

  2.孵化企业(项目)情况

  3.创业培训、创业活动等举办情况

  4.商业模式

  5.其他服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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