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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芜湖市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44人公告

南陵县人民政府 | 2023-07-11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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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公告

QW芜湖市南陵县幼教01

  因我县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规范有序、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和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由芜湖市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陵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事宜及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后续信息,均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三、招聘计划

  2023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44人(岗位具体情况见附件1)。

  1. 2023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近三年(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在教育局备案的民办幼儿园(含无证园)举办者或园长符合条件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幼儿或幼儿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幼儿教师的人员;

  (七)其他不宜报考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2023年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报名地点:籍山幼儿园。

  (二)报名材料: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如期(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以我县民办幼儿园园长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通过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的证书和我县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该许可证上登记园长须为报名者,无证园可不提供);以我县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已经停办的可不提供),以及经所属中心小学审核、县教育局民管办复核的个人申请材料。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资格证书编号。

  (三)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往报名地点,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2) ,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承诺自己报名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提交的证书、证件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交纳笔试费45元/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等所需证明材料;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等所需证明材料。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 公共知识占30分,主要内容为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占70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6)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如低于2∶1,则该岗位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时间为15分钟。专业测试方式包括试教(试教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分值40分)和基本功展示(时间5分钟,内容和分值:即兴弹唱20分、舞蹈20分、简笔画20分)。

  (3)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4)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需交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

  (5)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6)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8)成绩公示。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将于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体检与考察

  1.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先。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递补程序如遇成绩相同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结果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3.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各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该岗位内的幼儿园,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七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一年内全县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出现空缺,可在此次考试进入专业测试未录取人员中择优选聘,用工形式及待遇同本次招聘的教师。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此次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统一实行劳务派遣,与芜湖市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使用,根据全县师资配备情况安排到相关幼儿园任教。聘用期间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南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七、其他

  1.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变动,以最后变更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专业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请考生密切关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并保证电话畅通。考务联系电话:0553—6839002、6839687。

  4.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53—6839689。

  5.未尽事宜,由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本公告由南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2023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

  2. 2023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3. 诚信承诺书

  南陵县教育局 芜湖市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1日

  原文标题:2023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03db97016f22c62e83dcb90d56f3c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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