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QW宿州市砀山县幼教01
根据《砀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
地址:砀山县人社局三楼306室(原砀山县道北中路劳动保障大厦)。
三、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进行核验。
(1)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限砀山户籍的岗位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5)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需现场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请考生自行提前准备。
四、注意事项
(1)因资格复审人数较多,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4)递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幼儿教师招聘各环节时间要求严格,后续各环节的相关公告均在砀山政府网(http://www.dangshan.gov.cn)等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签定聘用合同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6)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考生签字的委托书办理。
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资格复审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复审合格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原文标题:关于砀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砀山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f216b06c0d02e4fa3a6e673212ebd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