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通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笔试通知
各位考生: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报名及笔试缴费已结束,根据《公告》要求,现将招考笔试环节进行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笔试通知
请各位考生于2022年7月21日12:00至7月22日23:59,登陆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个人中心进行准考证打印!逾期未打印的或未到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7月23日(周六)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二、考生须知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六项”检查:口罩(正确佩戴)、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出示安康码、7天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电子、纸质均可)、证件材料(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如发现体温超过36.8℃,需现场接受二次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腋下测温。对于符合本地防疫政策的省外考生,施行“两次核酸检测”的防疫举措,即持有抵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肥后、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请提前申领“安康码”,在“安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务必在“安康码”界面下,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建议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考生尽快完成接种。
2、考生要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
(1)考前7天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并提供第1、2、3、5、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7天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并提供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方可参加考试。
(3)考前7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后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以以禁止入场时间为节点计算)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对于符合本地防疫政策的省外考生,施行“两次核酸检测”的防疫举措,即持有抵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肥后、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建议省外低风险地区考生在考前3天来肥,以免出现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的情况;同时减少社交活动,不聚集、聚餐、聚会等,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5、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考点入口处设置测温、扫码,只有提供安康码、7天内行程码“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严格使用含酒精的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考场内所有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自备),口罩弄湿或弄脏后,需及时更换。
7、考前请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
8、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主动报告考试机构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9、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属于以下人员类别的不得参加:处在隔离期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及其密接;处于健康监测期的出院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未解除管控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经现场防疫人员确认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有异常症状且未排除风险的考生。
10、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51—67102637/1303308775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
原文标题:【笔试通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笔试通知
文章来源:远创人才网(原链接MD5:4688da03d491c8547322c6011e1ff4f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