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一种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重大嫌疑等情况下可以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决定拘留,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后24小时内需要做的3件事:(1)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2)通知家属。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3)移送看守所。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法律辨析:
一、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
1.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措施,具有惩戒性质;
2.刑事拘留是针对现行犯或有重大嫌疑的犯罪分子;行政拘留是针对一般违法行为;
3.刑事拘留最长可拘留37天;行政拘留最长15天。
二、拘传与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式,是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最轻的一种。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者的区别:
刑事拘留和拘传的决定机关不完全相同。刑事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而对拘传来讲,公安机关、人民检察、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并执行。
刑事拘留和拘传的时间不同。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而刑事拘留的期限为3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对于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还可延长至30日。
【例题】(单选题)刑事拘留最长可拘留()天
A.3天
B.7天
C.30天
D.37天
【答案】D。解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故本题答案选D。
【例题】(单选题)刑事拘留经( )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A.公安机关、检察机关
B.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C.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D.检察机关、监察机关
【答案】A。解析: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决定拘留,并由公安机关执行。故本题答案选A。
【点评】刑事拘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决定,法院无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