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亳州市高新区所属学校及亳州市直学校遴选教师岗位核减(取消)公告
根据《2021年亳州市高新区所属学校及亳州市直学校遴选教师公告》规定,现将报名确认后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部分岗位计划取消(核减)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保留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大于保留招聘计划数、小于保留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照保留的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从该岗位达到当日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的考生中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均含加分)。
附件:2021年亳州市高新区所属学校及亳州市直学校遴选教师岗位计划取消(核减)表
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
原文标题:2021年亳州市高新区所属学校及亳州市直学校遴选教师岗位核减(取消)公告
文章来源:亳州市教育局(原链接MD5:7d168e05463433b341f6923971f3d3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