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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阜阳颍上县教师交流公告

颍上教育资源网 | 2021-08-04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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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颍上县2021年教师交流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上县教师交流和引进实施意见的通知》(颍政办〔2016〕27号)有关规定,现将颍上县2021年教师交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流原则

  1.学科结构合理,按需有序交流。

  2.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以人为本。

  二、交流对象

  全县在编在职教师。

  三、交流类型

  1.乡镇中心校间(不含慎城镇)交流。

  2.城区县直学校间交流。

  3.城区学校(含慎城镇)向乡镇中心校交流。

  四、交流限额

  1.流出限额:现有教职工总数(以工资关系为准)在100人及以下的,流出人数不得超过现有教职工总数的3%;101人—200(含)人之间的,流出人数不得超过现有教职工总数的4%;200人以上的,不得超过10人。

  2.流入限额:十八里铺中心校、盛堂中心校、新集中心校、八里河中心校、夏桥中心校、五十铺中心校、六十铺中心校、黄桥中心校、三十铺中心校流入人数不得超过10人,其他中心校流入人数不得超过15人。

  3.城区县直学校(含慎城镇)向乡镇流动的,不受流出、流入指标限制。

  4.一类乡镇教师申请到二类、三类乡镇,二类乡镇教师申请到三类乡镇,不受流出、流入指标限制。

  五、交流条件

  (一)在现单位工作满三年。

  (二)在现工作单位不满三年的,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城区县直学校间教师交流除外):

  1.夫妻双方均为我县教师,两地分居,且申请流入单位为其配偶所在单位的。

  2.配偶是现役军人的。

  3.城区学校(含慎城镇)向乡镇流动的。

  4.一类乡镇教师申请到二类、三类乡镇,二类乡镇教师申请到三类乡镇,同类乡镇之间交流的(不含慎城镇)。

  5.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患癌症(含重病、肢体严重残疾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申请流入单位为其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工作单位(仅限机关事业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的。

  (三)优先流入条件:

  1.烈属(烈士子女、配偶或父母)或配偶是现役军人的;

  2.申请流入单位为其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工作单位(仅限机关事业单位)或户籍(含本人户籍)所在乡镇的。

  (四)符合“优先流入条件”的方可申请流入十八里铺中心校、新集中心校、盛堂中心校,否则不予流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交流:

  1.在违规违纪处分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

  3.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及不定等次的;

  4.曾经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5.其他原因不予交流的。

  六、流入办法

  1.全部流入。申请流入人数未超过流入限额的,全部流入。

  2.军(烈)属优先。申请流入人数超过流入限额时,申请人是烈士家属或配偶是现役军人的优先流入。符合本条件的人数超过流入限额时,依次按“在我县农村学校工作年限长、教龄长、学历高”的先后顺序予以优先流入。如条件均相同的,进行面试,面试分数高的优先流入。

  3.军(烈)属优先后指标仍有空缺的,申请流入单位为其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工作单位(仅限机关事业单位或户籍(含本人户籍)所在乡镇的优先流入。符合本条件的人数超过流入限额时,依次按“在我县农村学校工作年限长、教龄长、学历高”的先后顺序予以优先流入。如条件均相同的,进行面试,面试分数高的优先流入。

  4.符合“流入办法”中第2、3条流入条件后指标仍有空缺的,依次按“在我县农村学校工作年限长、教龄长、学历高”的先后顺序予以流入。如条件均相同的,进行面试,面试分数高的优先流入。

  七、交流程序

  (一)流出单位审批。个人下载并填写《颍上县2021年教师交流申请表》(附件1),经流出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并签批后,方可向流入单位提交申请。

  (二)流入单位审批。各流入单位均于2021年8月12日接收流入申请,并根据“流入办法”要求,于当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拟定流入人员名单。

  (三)复核认定。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根据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统一审核后,报县教师招聘、交流与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八、材料

  (一)优先流入条件的,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配偶是现役军人的,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及配偶所在部队出具的近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烈士家属需提供烈士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能证明其烈士家属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流入单位为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工作单位(仅限机关事业单位)或户籍(含本人户籍)所在乡镇的,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由流出、流入学校初审,初审合格后,流入学校主要负责人在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将其复印件逐人装订后上报教育局审核认定。

  (二)学校上报材料及要求

  1.《颍上县2021年教师交流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1份)、《颍上县2021年教师交流流出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颍上县2021年教师交流流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和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

  2.流入学校统一上报流入申请表、汇总表,流出学校上报流出信息汇总表。

  3.2021年8月13日在教育局六楼会议室统一收取材料,以中心校或县直学校(园)为单位统一上报(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验印方可上报),电子版发送至:ahys2009@126.com。

  九、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校要认真制定结合单位实际的交流实施细则,严把学科需求关,落实主要负责人签批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材料整理,增强服务意识,把好事办好。

  2.规范程序。各校务必严格按本公告要求落实,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规范审核签批程序,严把审核签批关。

  3.严明纪律。要接受监督,不得徇私舞弊,确保交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是材料审核、签批第一责任人,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如发现违规违纪情况或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颍上县教育局:0558——4432602

  颍上县人社局:0558——4410709

  附件1:颍上县2021年教师交流申请表

  附件2:颍上县2021年教师交流流出汇总表

  附件3:颍上县2021年教师交流流入汇总表

  颍上县委编办

  颍上县人社局

  颍上县教育局

  2021年8月4日

  原文标题:颍上县2021年教师交流公告

  文章来源:颍上教育资源网(原链接MD5:806768ffaf81f2ab646b75afe4b1c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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