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民法备考

首页 > 政法干警 > 备考资料 > 民法备考

2016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点:代理概述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 2016-08-29 14:28

收藏

  2016安徽政法干警公告预计8月底发布,距离考试还有段时间,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积极备考,安徽华图为您准备2016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相关练习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6安徽政法干警交流群:140989231。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anhuihuatu),微信回复“资料”免费下载海量备考资料!

2016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点:代理概述

历年政法干警考试题演练尽在砖题库】 

  一、代理的概念 :( 简答: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

  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

  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案例:

  1997年10月,某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在1998年2月以前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1997年12月,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自己的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旅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旅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作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问题]1.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一)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具体包括:

  1.代理为各种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为其他法律部门确认的法律行为

  (二)不得代理的行为:(★★★选)

  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

  2.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特定人亲自为之的 行为,如代为演出、讲课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https://ah.huatu.com/)消息,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积极备考安徽政法干警笔试考试,安徽华图为您整理发布2016安徽政法干警笔试考试备考资料和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6安徽政法干警交流群:140989231

  ——相关阅读——

  2016安徽政法干警笔试考试备考信息

  2016安徽政法干警笔试考试推荐图书

  2016安徽政法干警笔试考试面授课程

  2016安徽政法干警笔试考试网络课程

  2016安徽政法干警笔试考试公告 职位表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
Baidu
map